四川郭沫若研究中心文献资料管理办法
一、 购书
(一)每年经费不少于两万元。
(二)尽力购买与郭沫若有关的所有书籍。
(三)根据经费情况,逐渐购买与郭沫若研究关系密切的其他书籍。
(四)除以上两类书籍外,购书重点为:中心人员急需用书、民国书刊影印本、资料丛书、工具书、文集等。
二、 借阅
(一)中心藏书仅供乐山师范学院教职员工借阅。
(二)基本藏书不外借,欢迎到中心翻阅,中心为其提供良好的阅读环境。
(三)其他藏书借阅时间不超过两个月,续借不超过一个月。借阅期满,应主动归还,未主动归还者,中心有责任追回。
(四)办公室主任负责图书的保管、登记和外借图书的追回。
三、 赔偿
按我院图书馆的标准执行。
四川郭沫若研究中心
2009-11-23